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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福泉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届董事会第会议于2022329日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委托出席董事0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黄来亚、行长聂蓉、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福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福泉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黄来亚

注册地址:福泉市洒金北路413

办公地址:福泉市洒金北路413

邮政编码:550599

   话:0854-4983789

   真:0854-4983789

三、注册资本:5306.04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4年5月29日

五、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政策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占比

1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

2387.718

45%

2

浙江长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30.604

10%

3

张文宣

530.604

10%

4

陈海珍

530.604

10%

5

白福迎

530.604

10%

6

陈世华

530.604

10%

7

平阳机械传动制造厂

265.302

5%

 

5306.04

100%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1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1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执行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行使了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更换了一名董事。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届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黄来亚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福泉富民村镇银行章程修改案(草案)》、《福泉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业务发展计划》等17项议案,听取或审阅《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在内的19项报告。

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杨文芳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共召开了福泉富民村镇银行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至第次会议,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至第次会议合计5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是根据《福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由本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举产生。

本行设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1名,外部董事2名,主发起行3名。

本行设监事3名,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

(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各位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保守本行秘密,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诚信受托义务及作出的承诺,服务于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各位董事具备良好的品行、声誉和守法合规记录,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与所任职务匹配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精力,保持履职所需要的独立性。坚持公平原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未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未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本行财产。各位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要求,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本行章程及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愿意接受监事会监督,回复监事会要求董事说明的相关情况,配合向监事会提供相关资料。2021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包括财务预算报告、年度工作报告等议案,董事本人(含委托)出席率达100%。

 一年来,本行监事能严格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相关规定,自觉维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末发现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干涉经营管理层的经营活动,泄露与本行有关的商业秘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违反忠实诚信义务的行为。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议5次,列席董事会会议5次。在上述会议中,监事保持了较高的亲自出席、列席率,在出席或列席上述会议时,全体监事能积极履行议事监督职责,对董事会会议议的合法合规性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本行所有监事的任职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规定,未出现董事、经理(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况, 所有监事均未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董事,并能及时告知直接或间接与本行在合同、交易等安排中的关联关系,以及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本行章程及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3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行长助理1名。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风险合规部业务管理部财会科技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牛场支行陆坪支行和马场坪支行等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0.18亿元,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0.18亿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客户共计9060户,余额89999.5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2021年,为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成立了由董事长黄来亚为组长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能、职能部门及工作职责。同时,为更好地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福泉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福泉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体战略及具体措施》、《关于印发<福泉富民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福泉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福泉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福泉富民村镇银行关于2021年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福泉富民村镇银行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福泉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消费者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2021年我行共收到转办并受理解决8件投诉,上半年3件,下半年5件,办结率100%。

第十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2021年度,转增股本104.04万元,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省-市-县)或住址(省-市-县)

持有村镇银行股数(万股)

持有该村镇银行股份占比(%)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330300777212117L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会展路1500号

2387.718

45.00%

浙江长源矿业投资

有限公司

91330327569366736K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530.604

10.00%

张文宣

330326************

浙江省杭州市

530.604

10.00%

陈海珍

330326************

浙江省杭州市

530.604

10.00%

白福迎

330326************

浙江省杭州市

530.604

10.00%

陈世华

330327************

浙江省温州市

530.604

10.00%

平阳县机械传动制造厂

91330326145722231D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265.302

5.00%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我行个人股东陈世华、法人股东浙江长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进行了第二次股权质押,质押给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融资金额均为245万元,共计490万元,截止目前融资余额为490万元。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福泉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马场坪支行正式开业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福泉富民村镇银行总行营业场所公告栏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在福泉富民村镇银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